在土地開發項目中,有哪些與環境法律相關的注意事項? By 晉凱地政士事務所2024-03-072024-04-30地政知識庫 目前區域計畫法所分類的山坡地保育區,若是屬於可建築的丙種建築用地,在申請建造執照時需要有水土保持計畫;而一般農業區或是特別農業區的農牧用地,也可以在保持農用的目的範圍,開發興建農用建築。 但是,這些受到使用限制的土地,若是沒有申請合法的建造執照,則可能受到國家處罰,例如區域計畫法第21條、第22條規定,地方政府機關可以處罰6萬至30萬元罰緩,並且命令限期恢復使用管制。 回首頁 FB:晉凱地政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