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顧:
母女數年前購買了一棟房子,登記為母親名下。
考慮到母親60歲年齡及還款能力不佳,將女兒設定為房貸的借款人,
後來、母女之間決定以買賣方式移轉這棟房子,並且再度以女兒名義作為房貸的借款人;但是,這次的買賣交易,居然被國稅局認定為是贈與房屋,所以必須要依據房屋價值課徵高額贈與稅。
稅務糾紛點:
贈與行為認定:國稅局將買賣交易視為贈與房屋,需課徵高額贈與稅。
清償債務爭議:女兒以自己的財產清償登記媽媽名下房子的貸款,稅局認定是女兒購屋贈與母親,被認定為贈與行為。
評析重點:
第二次房貸、實際為清償債務,非完全支付給母親。
母女之間整個買賣契約中,僅少部分為真實買賣,其餘被認定為贈與行為。
在購買房產或進行轉移時,應謹慎考慮法律和稅務問題,避免不必要的風險和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