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租金成新趨勢?房東頭痛連連

拖欠租金成新趨勢?房東頭痛連連

新聞報導載,美國紐約有位房東遇到不好的房客,不但長達兩年半期間不繳租金以外,更影響其他房客,導致其他房客也有樣學樣遲繳房租。這房東為了讓這房客搬出去,歷經五次開庭、委任過三位律師,才順利能夠讓法院核發執行命令,讓房客遷出。

在台灣也是蠻多類似相關的案件。

當房東將房子交付給房客後,房客也享有租賃契約所提供的保障。只要租賃契約仍在有效期間,房東並不得隨意驅逐房客。

然而,當房東無法按時收到租金時,有時會感到焦慮,與房客之間可能會發生糾紛。不過,即使房客未能按時支付租金,他們仍然受到租賃契約的保護。

因此,為了確保自己的收租權益,房東在起始階段應該制定明確且具有執行力的租賃契約條款。在契約自由的法律框架下,這樣做能夠幫助房東避免因無法驅逐房客而陷入困境和焦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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