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保存登記房屋、如何辦理繼承?

未辦保存登記房屋、如何辦理繼承?

未辦保存登記房屋、如何辦理繼承?

常有民眾在辦理繼承時,只繼承土地而忽略未辦保存登記的房屋,對於未辦保存登記房屋,民眾只要按照下列一定步驟就能輕鬆完成繼承。

首先,應向被繼承人除戶所在地國稅局申報遺產稅;其次,檢附國稅局核發之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繼承系統表及遺產分割協議書,連同填妥之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申請書,向房屋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變更納稅義務人名義。

以避免房屋稅籍資料產生納稅義務人名義與實際不符之情形發生。

通常遺產分割協議書裡有一欄不動產清冊記載土地和建物,此時雖然沒有建號,但只要在建號攔填寫“未保存登記”,並將該未保存建物之繼承人應繼持分填寫好,附上給地方稽徵機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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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晉凱地政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