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公契?何謂私契?

何謂公契?何謂私契?

何謂公契?何謂私契?

不動產買賣,通常會打兩種契約,讓買賣雙方留存的,俗稱「私契」,載明買賣金額與雙方權利跟實際付款方式,而另一種則叫「公契」,上頭只會記錄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現值,通常依土地公告現值來課徵土地增值稅,依照房屋現值來課徵契稅。

實務上的不動產契約有兩種:

一種是代書依據當事人合意之總價、付款條件所簽訂之契約俗稱私契,即實際交易價格之契約。

另一種是登記用之契約,公定契約書,俗稱公契,土地依當時公告現值計算總值,房屋依政府核定之房屋評定現值計算 (約為房屋稅單上課稅現值)。 私契:實際交易價格之契約。 公契:公定契約書,申報契稅、增值稅、登記移轉用之契約書。

該「公契」即印花稅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典賣、讓售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指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分割不動產所立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應貼繳印花稅。

公契於辦理物權登記時,應貼繳千分之ㄧ印花稅,私契非登記之「契據」,不需貼花。

「土地登記規則」規定:「申請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應於契約成立之日起一個月內為之」,必須在發生買賣的行為後一個月內辦理移轉登記,如果時間相差太久,委託人就會被處罰,因此,如果交易時間與移轉登記相差太久,買賣雙方會合意依申報案件的日期為原因發生日期,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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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晉凱地政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