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附條件的贈與契約 ?

什麼是附條件的贈與契約 ?

什麼是附條件的贈與契約 ?

有一篇新聞標題寫道:「財產贈與了就要不回來?律師:防止子女拿到錢就翻臉的 “關鍵契約 ”」。

父母若擔心贈與財產給子女,有子女翻臉不認人的風險,可透過「附條件贈與契約」預防,或在子女不孝時「依法撤銷贈與」,但須注意撤銷贈與有1年的行使期限。

「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

一、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有故意侵害之行為,依刑法有處罰之明文者。

二、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
前項撤銷權,自贈與人知有撤銷原因之時起,一年內不行使而消滅。贈與人對於受贈人已為宥恕之表示者,亦同。」

在該篇報導中,律師給出的建議是在贈與前簽立書面贈與契約,明確記載受贈人應履行的義務,如每月支付父母扶養費或讓父母居住不動產。這樣的「附條件贈與契約」能在撤銷贈與訴訟中提供明確舉證,幫助贈與人保障權益。

在現代的工商業社會已不是農業社會可以「養兒防老」,年老時財產可以分次或一次性贈與給子孫,但別忘了要保護自己,附條件的贈與契約就是最好的保障,不照契約履行就可以把已經贈與的財產給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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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晉凱地政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