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區段徵收

認識區段徵收

認識區段徵收

區段徵收指的是政府因應新都市開發、舊都市更新、農村社區更新等公共利益需要,得依法向特定區域內的土地所有權人徵收私有土地,進行重新規劃與整理。

根據《土地徵收條例第 4 條》,如符合下列任一情形,則得為區段徵收:

1. 新設都市地區開發
2. 舊都市地區更新
3. 都市土地之農業區、保護區變更為建築用地,或工業區變更為住宅區、商業區
4. 非都市土地開發建設
5. 農村社區更新
6. 其他依法得為區段徵收者

也就是政府為興辦公益事業需要或實施國家經濟建設,依法定程序,對特定私有土地,給予相當補償,強制取得土地之一種處分行為。

區段徵收的土地所有權人,可以選擇領取土地市價的現金補償或「抵價地」,也可參與完整土地開發規劃,並於開法後申請按權利價值領回規劃完成、公共設施齊備的可建築用地,享有土地價值增漲與稅賦減免等效益。

抵價地 ,私有土地被政府執行區段徵收時,可以拿到相對應的地價補償費。但如果想要留下土地,可以向政府申請,以徵收後可建築用地來抵付地價補償費。這種被用來抵付地價補償費的土地,就被成為「抵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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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晉凱地政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