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未保存建物補登
當您的房屋尚未登記在地政機關的建物資料中,可透過「未保存登記建物補登」來合法登記建物。以下是簡要辦理流程:
🔹 什麼是未保存建物補登?
針對已建成但未曾辦理建物第一次登記的房屋,進行合法補登。
🔹 辦理條件
- 建物已實際存在且合法建造
- 須有合法建照或免照證明(如1971年以前興建)
🔹 應備文件
- 建物補登申請書
- 身分證明文件
- 土地權狀
- 建築執照或免照證明
- 現況測量成果圖(可委託地政士辦理)
🔹 申請流程
- 準備相關文件
- 向地政事務所提出申請
- 勘查及審核作業
- 完成登記,取得建物權狀
⚠️ 小提醒:補登後才能申辦所有權移轉、設定抵押等登記,有利保障產權!
如需協助,也可洽詢專業地政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