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共有物權的爭端?

如何處理共有物權的爭端

【如何處理共有物權的爭端?】

共有物畢竟是由多人持分權利,總是會遇到意見不一情形,所以共有物的使用都會遵循多數決原則,也就是民法第820條規定,可以由合計持分過半、且共有人數過半的決議決定;或是總持分超過3分之2、即可不考慮共有人數決定共有物使用。多數決的決定方式,在對於共有物涉及到物權效力的使用,例如設定地上權、不動產役權、典權或甚至是移轉不動產(限於有償移轉)也可以採取多數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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