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交易中常見的所有權保留條款是什麼?
由於不動產交易買方的目的與需求不一,所以在簽約當下擬定避險條款,通常是先談妥那些條件作為契約退場的機制。
常見買方資金方面需要向銀行貸款,所以會約定若是買方貸款無法通過,則該次交易視為解除,但因為是買方無法順利辦理貸款所導致,可能也有約定買方應該要負擔該次交易產收的部分費用,例如仲介費、履約保證費用等。
或在土地買賣情形,買方是為了在該筆土地興建建築,所以約定能夠「指定建築線」作為契約的停止條件或解除條件,若是這個條件無法實現,則買賣契約視為不成立或是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