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贈與置產必讀! 『這張紙』的關鍵作用解析
第 42 條
地政機關及其他政府機關,或公私事業辦理遺產或贈與財產之產權移轉登記時,應通知當事人檢附稽徵機關核發之稅款繳清證明書,或核定免稅證明書或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或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之副本;其不能繳附者,不得逕為移轉登記。
好房網新聞:「幫未成年兒女置產 沒國稅局「這張紙」488萬贈與節稅也白費!產權過戶卡關」
「要幫未成年子女置產的爸媽們要留意了!未成年人因沒有收入,財力證明大多來自父母親的贈與,由於每年贈與稅免稅額為244萬元,若父母一起贈與,未成年每年就會有488萬元的現金入袋,若用將這筆錢來購置不動產,等於節稅、增值一舉兩得」。
上述的所謂「這張紙」就是國稅局的同意移轉證明書,依規定地政事務所才會受理移轉登記。
好房網新聞提到:「很多父母贈與金流做得很漂亮,但沒有專款專用,造成舉證困難,屆時想要拿到同意移轉證明書,可能就比登天還難了,最後甚至節稅及置產全都白忙一場。」
綜上所述,我們一般人第一個想到的是節稅,但節稅要有方法,首先就是要有錢,然後要做金流,其實這張國稅局的同意移轉證明書,並沒有想像中那麼困難,只要到國稅局做個贈與稅申報,準備:
- 贈與人存摺影本及贈與資金來源等相關證明文件
- 受贈人存摺或定期存單影本
如此才不會徒勞無功,到頭來就白忙一場,沒能達到節稅的效果。(部分內容引自好房網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