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稅如何申報 ?
某家傳媒新聞標題寫著:一年內贈與兒女不到244萬,卻被慘課15萬稅金!「做錯1件事」國稅局直接連補帶罰。
最近處理幾件關於贈與的案件,有夫妻贈與,母子贈與,甚至你也可以贈與給沒有親戚關係的第三人。如果是現金每人每年的免稅額目前是244萬元,若是房地或其他財產則依其價值,土地依其公告現值,房屋依其現值(可申請房屋稅籍證明書)。
國稅局提醒,贈與財產時若總額未超過每年244萬元的免稅額,即可免申報贈與稅。但要注意,這個額度是以「贈與人」為單位計算,並非依每位受贈人分開計算。若超過免稅額卻未申報,可能面臨補稅甚至罰款,此外,若因產權登記等需要贈與稅免稅證明書,也必須在贈與發生後30日內申報。
實際上,贈與稅的免稅額244萬元是以「贈與人」為單位計算,而「每年」或「一年內」則是依照曆年制(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來計算。
國稅局提醒,若有財產贈與規劃,可善用每年244萬元的免稅額,透過分年贈與來降低稅負。此外,若已超過免稅額卻未申報,建議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主動補報,以減少罰款,避免影響自身權益!
- 贈與稅申報是要向贈與人戶籍所在地的管轄國稅局申報。
- 必須申報土地增值稅及契稅,若涉及土地或建物產權移轉尚須繳納印花稅。
- 因未辦保存登記房屋自始就未向地政機關登記所有權,其嗣後的移轉即無法向地政機關申請所有權變動登記,則該類房屋移轉申報契稅時,因其契約未向地政機關申請物權登記,就不屬於印花稅的課稅範圍,依法不需貼用印花稅票。
土地稅法 第 28-2 條
配偶相互贈與之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於再移轉依法應課徵土地增值稅時,以該土地第一次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前之原規定地價或最近一次課徵土地增值稅時核定之申報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