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遺囑 冰櫃捺按大體指印成關鍵

偽造遺囑 冰櫃捺按大體指印成關鍵

最近新聞報導遺產糾紛,事起於已故父親生前未做遺囑,導致子女為了爭產,竟然持偽造的遺囑,跑到殯儀館冰櫃捺按大體的指印。但因為指印不清楚而遭到懷疑遺囑是偽造,進而受到刑事偵查。甚至在調查過程發現,在遺囑上面簽名作證的見證人,說法不一,也無法符合我國民法嚴格規定的遺囑要件,目前這些涉案的繼承人已經被檢察官以偽造文書、詐欺取財未遂罪追訴。

代筆遺囑的規定,按照民法第1194條規定:「代筆遺囑,由遺囑人指定三人以上之見證人,由遺囑人口述遺囑意旨,使見證人中之一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之姓名,由見證人全體及遺囑人同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應按指印代之。」這個條文所規定的各種要件,是目的上為了要確保遺囑確實是由被繼承人依照自我意志做成,所以相對是很嚴格的規範,若未符合這個條文的細節,就可能會被視為無效代筆遺囑。

發生這樣的案例,若是能夠事先委託專業人士,正確、合法的製作遺囑,不但不容易發生財產如何處分的糾紛,並且在這些法律文書上確保符合規定,也不至於有失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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